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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会议由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组成。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一次。会议的议程由主席提出,也可由秘书长和秘书长会议提出报主席决定。会议由主席主持,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。
主席会议的任务和职权是: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,讨论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会务工作,并决定其他事项;协商讨论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方案和重要事务,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;审议以政协名义向党政部门提出的重要建议案,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文件;讨论决定委员视察、参观和调查等重要活动;审议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调查、视察课题,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;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日期、议程和日程;商议本会工作机构的设置、变动及领导成员任免的建议。......(更多内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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