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侨、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
一、根据党政工作中心,结合本委特点,制订年度工作计划;
二、组织委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,及时反映三资企业和“三胞”眷属的要求和愿望,为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献计出力;
三、加强同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和协作,沟通情况,为开展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;
四、加强同“三胞”及“三胞”眷属的联系,积极推进我市同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,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努力;
五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,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,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;
六、组织开展走访、座谈、考察、参观等各种活动,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;
七、搞好本委年度工作总结和对外宣传报道;
八、配合做好市政协阶段性中心工作,完成临时性突击任务及上级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。